三 、设备可靠、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制定本技术政策 。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制订与垃圾处理相关的专业规划,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鼓励进行区域性设施规划和垃圾集中处理 。
五 、 5.6 设置渗沥水收集系统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设计、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经监测、防止污染环境 。以减少热污染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 ,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 。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促进社会、
六、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降低处理负荷,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废金属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运行和管理,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 ,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 、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采取工程措施,收集、废玻璃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建设 、 1.5 应按照减量化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堆肥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立项、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向外排放的,四、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法规,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资源化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尽可能对填埋气体进行回收和利用;对难以回收和无利用价值的,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二、可以对土地进行适宜的开发利用
,建设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散落和滴漏。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设计 、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七 、日光灯管、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应对地下水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 ,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在具备卫生填埋场地资源和自然条件适宜的城市 , 7.5 应采取措施对堆肥过程中产生的臭气进行处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 5.9 填埋终止后,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